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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 林芷儀 - 輔導室 | 2020-11-25 | 點閱數: 112

一、依據彰化縣110學年度資賦優異學生降低入學年齡鑑定簡章暨110學年度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(全部學科跳級)鑑定簡章審查會議決議辦理。

二、本縣110學年度國民小學三、四年級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(全部學科跳級)鑑定報名對象及資格如下:

(一)報名對象:就讀本縣國民小學三年級、四年級之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,且連續接受資優教育服務者。

(二)報名資格:前述資賦優異學生,其上一學年度下學期及本學年度上學期全部學科(學習領域)定期評量平均成績,各自轉換成T分數後,全部加總之分數,需達同年級全部學生正2.5個標準差以上或百分等級99以上。

三、本縣110學年度國民小學五年級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(全部學科跳級)鑑定報名對象及資格如下:

(一)報名對象:就讀本縣國民小學五年級之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,且連續接受資優教育服務者。

(二)報名資格:前述資賦優異學生,其四年級下學期及五年級上學期全部學科(學習領域)定期評量平均成績,各自轉換成T分數後,全部加總之分數,需達同年級全部學生正2.5個標準差以上或百分等級99以上。

四、報名時間與地點:於110年3月4日(星期四)上午8時至中午12時,由家長向原就讀學校報名完成後,再請各校彙整報名資料,於110年3月23日(星期二)上午8時至中午12時,由各校承辦人至本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4樓資優辦公室辦理報名,逾期不受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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