進階搜尋
一、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6月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60060454號函辦理。
二、 為預防夏季高溫造成民眾熱傷害(如熱衰竭、熱痙攣及中暑等),該署製作旨揭宣導標語及單張,請各校加以宣導及運用,相關資訊可逕至該署「預防熱傷害傳播專區」參閱,網址:https://www.hpa.gov.tw/Pages/List.aspx?nodeid=440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