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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柯盛文 - 行政公告事項 | 2015-12-25 | 點閱數: 325
一、依據本縣特殊優良教師遴選要點規定辦理,請於105年2月24日前依說明事項報送相關表件以利初審
二、經本府初審程序獲選為特殊優良教師金質獎者,將依規定遴薦參與教育部師鐸獎決選,請確實辦理校內初選,並務必檢附校內初選小組及校務會議之「會議紀錄影本」及「簽到冊影本」各乙份,俾供評審小組檢閱。
三、推薦表(105年度格式已更新)及本縣特殊優良教師遴選要點請逕至本府教育處雲端系統(http://www.boe.chc.edu.tw/)/便民服務/檔案下載/社教科/彰化縣105年度特殊優良教師/特殊優良教師遴選相關表件項下下載,請按填表說明進行填寫,並參考填寫範例。
四、各校請於旨揭日期前將推薦表正本1份及影本2份(3份皆包括說明二:校內初選小組及校務會議之會議紀錄影本及簽到冊影本)逕寄村上國小教務處王麗雲主任彙整(地址:51542彰化縣大村鄉中山路二段242號),相關證明文件請留校供遴選訪查小組卓參。
五、相關佐證資料或參考資料請以精簡為原則,證明文件請自行留存,收件後不予退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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