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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柯盛文 - 行政公告事項 | 2024-01-30 | 點閱數: 27

一、依據客家委員會113年1月24日客會語字第1136700015號函 辦理。

二、為推廣客語,鼓勵全國公務人員、教育人員及軍警人員踴 躍參加客語能力認證,及提升其公事客語服務能量,特依 據客家基本法第9條規定訂定旨揭計畫。

三、旨揭計畫重點摘錄如下: (一)實施對象:各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及中央機關所屬 (轄)公務人員、教育人員(含私立學校部分)、警察 人員、現役軍人、約聘僱人員、技工及工友,不含臨時 人員(以下簡稱軍公教警人員)。 (二)補助原則: 1、全國軍公教警人員凡報名本會113年度客語能力各級認證,完成測驗且無缺考情形,每人補助報名費新臺幣 250元。 2、已有申請其他機關同一腔調同一級別認證補助者,不 得重複申請;已通過較高級別認證並受有補助者,不 得以同一腔調較低級別認證申請。 (三)申請期限:各申請單位彙整所屬(轄)軍公教警人員申 請資料,分二梯次向客家委員會提出申請: 1、第一梯次:於113年9月30日前函送本會者,由本會核 定後,於113年撥付補助經費。 2、第二梯次:於113年10月1日至114年1月31日間函送本 會者,由本會核定後,於114年撥付補助經費。 (四)申請方式: 1、軍公教警人員於完成測驗後,得向任職機關(構)申 請補助,並由各申請機關彙整後(詳本案實施計畫第 陸點),於申請期限內函報客家委員會申請補助。 2、各申請單位於完成內部審查後,彙整並核算補助經費 申請總額,檢具「補助經費請領清冊」及收據到會申 請補助。至申請人檢附文件及單位審查資料,請申請 單位自行檢核留存,並應配合後續相關查察作業提 供。

四、請鼓勵貴校所屬人員報名客語能力各級別認證,以提升其 客語服務量能;各級別認證舉辦日期如實施計畫附表,各 梯次報名期限請逕至113年度客語能力認證網站 (https://hakkaexam.hakka.gov.tw)查詢,或電洽總試 務中心免付費服務專線:0809-090-040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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