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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明: 一、依據彰化縣警察局103年5月1日彰警交字第1030135899號函辦理。 二、本縣斗中路日前發生機車交通事故,因駕駛人及乘坐者均未戴安全帽致一死一傷,為防範類此交通事故,請運用所屬管道加強宣導「騎乘機車務必戴安全帽」之交通安全觀念,以期減少交通事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