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4月23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35500990號函辦理。
二、本計畫每年補助新臺幣30萬元(資本門不得超過三分之一),如連續辦理3年且成效良好,將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授與「媒體素養基地學校」銜牌。
三、本案執行內容請參閱附件徵件計畫肆-實施方式,計畫書及經費表格式如附件。
四、如欲申請計畫,請於113年5月21日下班前將計畫書及經費表核章後正本紙本1份寄達 彰化市中正路二段530號 縣網中心收,逾期未送件視為無申請需求。
五、如有未盡事宜,請逕洽縣網中心蔡技佐 7237182#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