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5-02-26 09:04:11 點閱:39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2月24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1140018087號函辦理。
二、行政院國家搜救指揮中心為提升搜救團隊整體工作士氣, 表揚近3年救災救難英勇事蹟(111年2月1日至114年2月1 日),甄選年度執行搜救工作有功人員,並區分「實際執行 搜救任務」、「指揮調度搜救任務」及「辦理搜救相關業 務」等3大類實施甄選,詳如附件。
三、請各校有意參加甄選者(且109年至113年未曾當選該中心搜 救有功人員),依旨揭計畫將人員推薦表含佐證事蹟等資 料,於114年3月4日(星期二)前函報本府辦理(無推薦者免 回復),俾利後續作業事宜。
四、檢附甄選計畫1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