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4-12-16 08:20:28 點閱:33
一、旨揭甄選初選(積分審查)訂於113年12月21日(星期六)上午9時至12時、下午1時至3時於本縣員林國小地下室辦理。
二、積分表務必請用A3紙張雙面列印,當日所送審查資料請依申請積分表審查內容及評分項目依序排列,以利審查;倘委託他人代理審查,請下載附件委託書填妥並攜帶雙方印章至現場接受審查。
三、初選審查所送自傳資料請務必依甄選簡章內「五、初選(積分審查)─初選(甄選)程序」所定自傳格式及紙張數(限2張)書寫,並另外加簡章附件封面頁(不計入自傳紙張數內),如所送自傳未依規定辦理,自傳部分先予退件,並請於113年12月23日(星期一)中午12時前送至員林國小教務處補件,方為完成申請程序。
四、初選當日員林國小提供校內停車(汽機車統一由大門口進出),惟學校停車場域有限,如停滿後,請自行至鄰近停車場所停放。